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3/0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股款催繳期間自107年1月31日起至107年3月2日截止。3.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自107年3月3日起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新股認購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後續新股發放日等相關事宜將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行訂定之。(2)如自現金增資案申報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未能募足資金,本公司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106年現金增資案,屆時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