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喜康生技公司終止《授權合作開發協議》
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105/03/112.契約或承諾內容:喜康生技公司《授權合作開發協議》。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喜康生技公司。4.與公司關係:無。5.終止之原因:本公司原於103年12月30日與喜康公司簽訂有關CTLA4單株抗體新藥的共同開發案,惟本公司為加速未來抗體開發速度,並擬累積其他新藥開發產業鏈之經驗及能力,且由於目前多元分工產業價值鏈之形成,因此現經雙方同意終止原共同開發合作計劃,未來另視研發實際狀況予以適度調整。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鑒於新藥研發係屬資本密集產業,需經長時間及鉅額資金的持續投入,為有效縮短開發時程、加速產品上市,本公司與喜康公司間適時地調整合作模式應有其必要性。本公司預計自105年度起研發支出將增加,且截至104年12月底止可動用餘額尚有1.3億元,未來除依研發計劃需要適時辦理現金增資案以支應外,另積極與全球生技藥廠進行國際授權,因此在財務資金方面並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相關會計原則規定,本公司於104年度可認列授權金收入與未終止共同開發合約前差異325,000美元(合計新台幣10,569,500元,詳如下表所示),擬依期後變動事項處理。104年度7~11月營收更正明細如下所示:項目/月份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合計更正前 2,368,500 2,437,500 2,465,250 2,433,000 2,444,250 12,148,500(US75,000) (US75,000) (US75,000) (US75,000) (US75,000) (US825,000)更正後 1,579,000 0 0 0 0 1,579,000(US50,000) 0 0 0 0 (US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