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對鴻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訴訟一審判決
1.事實發生日:105/02/012.公司名稱: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就本公司與鴻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付貨款事件,於104年6月10日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對鴻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於105年1月29日宣判本公司勝訴,主文內容摘要如下:(1)鴻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給付本公司新臺幣98,577,300元,及自104年6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2)訴訟費用由鴻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擔。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