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處分本公司持有之春雨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即原正 華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案。 2012/03/14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1/03/142.發生緣由:擬處份春雨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3.因應措施:董事會通過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於符合證券交易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下,辦理後續處分春雨公司私募普通股之全權代理人並盡力維護公司最佳權益下完成交易。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擬處分本公司持有之春雨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即原正華通訊股份有限 下一則: 本公司新任會計主管資格不符乙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