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私募普通股案分次募集事宜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0/12/30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茲考量市場狀況及營運資金需求情形,擬將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之條件變更為「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兩次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