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2/30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策略性投資人。已洽定應募人為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鴻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私募股數:4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585,000,000元。6.私募價格:新台幣13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定價日:100/12/30。(2)繳款期間:101/01/02-101/01/07。(3)增資基準日:101/01/07。(4)其餘相關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