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江路367號10樓(中山區行政中心禮堂)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財務決算表冊查核報告。3.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說明。4.其他。(二)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提請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本行股票上櫃案。2.為辦理股票上櫃作業,本行以新股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擬決議全體股東放棄認股案。3.修訂本行「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改選本行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1.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盈餘分派相關內容尚未決定,預計於股東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4月10日起至99年6月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9年4月9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2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三)開會通知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四)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99年4月8日至99年4月18日下午4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電話:02-25575151分機2323)。(五)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董事、監察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如欲提出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8日起至99年4月18日下午4時00分止受理股東之提名,受理提名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9樓,電話:(02)25575151分機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