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私募國內未上市櫃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0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廣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國內未上市櫃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壹拾捌億元整4.每張面額:10萬元5.發行價格:按面額發行6.發行期間:3年7.發行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機器設備和附屬設施及充實營運資金之需,並預計於一年內執行完畢,本次籌資計劃執行將有助於強化公司市場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與效益,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10.承銷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11.公司債受託人:尚未訂定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尚未訂定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並提請股東會核准後辦理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並提請股東會核准後辦理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並提請股東會核准後辦理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並提請股東會核准後辦理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並提請股東會核准後辦理21.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債券轉換價格訂定以不低於基準價格60%為計算依據,暫定轉換價格每股34.5元,並請獨立專家就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惟定價基準應採下列方式訂定,另轉換價格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興櫃:應採下列(i)及(ii)所示較高之金額:(i)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出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ii) 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上市櫃:以定價日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或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實際轉換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定價日當時市場狀況決定。私募價格訂定,係考量私募有價證券轉讓限制,並參考相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成交均價(收盤價),應屬合理。(3)本次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各項事宜,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