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七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97/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樹德科技大學會議中心高雄縣燕巢鄉橫山路59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六年度決算表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六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2.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全面改選案。3.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1)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高雄縣燕巢鄉橫山路61號。(2)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止。(3)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五點前送達<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二.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二席;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1)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處所:高雄縣燕巢鄉橫山路61號。(2)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期間: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止。(3)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五點前送達<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