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發放九十六年度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1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紅利新台幣105,080,000元〈每股分配現金股利約2.793元〉(2)員工紅利新台幣7,200,000元〈發放現金7,200,000元〉(3)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92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盈餘分配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惟因本公司於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前預計有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普通股或員工執行認購庫藏股,致本公司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之流通外股數有所增加時,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總金額,按分配股息紅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每股配發現金股利金額。(2)本項盈餘分配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時,其中發放現金股利部份擬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及處理後續之相關發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