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97/03/142.公司名稱:廣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原經96年12月21日第6屆第5次董事會修正通過在案,惟因作業時效考量,至今未依修正條件執行,謹此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第七條依原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並於97/3/14補提董事會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