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已離職員工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對本公司 提起民事訴訟乙事之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第189號2.事實發生日:96/12/0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已離職員工就認股權爭議事件,經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乙案。4.處理過程:1.本公司堅持守法立場,已委託律師提出書面答辯狀,期能進一步釐清事實真相。2.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重申尊重員工權益之一貫立場,並主動配合司法調查,澄清事實真相,以確保公司及投資大眾之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立即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