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六年股東常會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04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縣永康市中山北路342-1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4).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三)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二席及補選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席。(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28~96/06/266.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內容,俟下次董事會通過後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另行公告。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方式:請於96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96年4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一)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項如下:(1).提案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受理期間: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6年4月19日起至96年4月28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3).受理提案處所:東又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710台南縣永康市中山北路342-1號﹞,逾期恕不受理。(二)依據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如下:(1).提名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證交法第14條之2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常會應選獨立董事2席之應選名額。(2).受理期間:凡符合提名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於96年4月19日起至96年4月28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寄(送)達本公司。(3).受理處所:東又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710台南縣永康市中山北路342-1號),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