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偶發事件通報 2007/01/1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6/01/07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1月6日金管銀(四)字第09640000110號函,自96年1月7日上午九時起,由合作金庫銀行與國泰世華銀行接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力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下一則: 本公司受力霸重整案影響,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