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資債權催告-更正95/12/18公告之減資新台幣金額
1.臨時股東會日期:95/12/182.重要決議事項:發生緣由:業經本公司95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一案,茲依公司法第281條規定,公告暨通知本公司債權人。因應措施:一.本公司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116,322,000元,計消除已發行股份11,632,200股,由原股東按原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274.99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6,678,000元。二.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三.本次減資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四.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敬請自公告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