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從事大陸地區投資相關資料 2006/10/2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5/08/232.發生緣由:擬於適當時機以本公司淨值40%額度內,從事大陸地區投資。3.因應措施:俟投審會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分次投入。4.其他應敘明事項:(1)資金來源:透過海外子公司出資。(2)具體目的:拓展市場及增加海外服務據點等業務需要。 上一則: 奇鈦董事王人謙先生因個人因素無法擔任董事乙職,辭去董事職務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對大陸投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