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事宜。
1.事實發生日:95/08/31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現金增資14,242,500股乙案,股款繳納期限已於九十五年八月三十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分股東未繳款,故依法公告催繳。6.因應措施: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特再催 告。自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至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持原寄發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本公司辦理股款繳納手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