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公司擬申請興櫃下櫃日期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董事會2.決議日期:95/02/223.董事及監察人承諾收購公司股票起始日期:無4.前開收購價格之計算方式:無5.前開收購期限:無6.寄發董事會或股東會開會通知日前一日止,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66,018,613股7.前開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4.94%8.各董事`監察人個別收購比率 :無9.其它應敘明事項:鑒於興櫃股票遠低於公司淨值市價,已不具參考性,成交量又小,資訊表達呈負面宣示,致投資者對我們公司烙下不良印象。適逢公司內部進行寧靜改革已具初步成效,建議當前先行撤下興櫃,俟公司體質改善妥當後,再依IPO進程時間表申請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