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四年度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5號公報認列資產減損之情形。
1.事實發生日:95/03/092.發生緣由: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資產減損評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資產減損評估,九十四年第四季評估之不動產價值減損損失為8,645千元。(2)前述減損損失並無實際之現金流出,且未來資產使用價值所產生之效益提升時,則已提列之減損損失仍可迴轉產生迴轉利益,預估對本公司未來現金流量及營運皆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