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通過大陸投資案 2006/03/1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5/03/102.發生緣由:從事大陸投資之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更正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大陸投資之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為”志超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更名為”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經審二字第09500056370號核准在案。本次核准投資金額:美金400萬元整。 上一則: 公告董事會通過之重大決議案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4年度財務報表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5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認列資產減損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