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華科技9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本次現金增資142,500,000元,發行新股14,25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項規定除保留發行股份10%,計1,425,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股份計12,825,000股,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排除公司法第 267 條第三項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全數提撥供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將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每股新台幣11元發行。4.本次新股發行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5.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6.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暫定認股繳款期間:(1)公開申購:自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四日止為公開申購期間,並於公開抽籤通知中籤者後,於認購價款扣繳日(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自中籤人帳戶自動扣繳之。(2)詢價圈購:將認購通知書及繳款書等以限時掛號寄發受配人,受配人應於繳款書所載繳款期間內(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止)向彰化銀行永春分行及其總行所轄各地分行辦理繳交股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