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志品科技工程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提請對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訟之聲請事
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台南地方法院、不適用2. 事實發生日:93/10/053.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承攬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機光導體廠工程,遭無故扣押工程尾款新台幣貳仟壹佰萬元,又就本工程支出追加工項及間接費用共新台幣參仟捌佰萬元,合計主張台鹽公司應給付新台幣伍仟玖佰參拾參萬貳仟零陸元整4. 處理過程:本公司於九十二年間與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調解,惟調解不成立5.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委請律師評估中6.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最大權益為考量之基礎,並參酌律師之意見為相關程序之處理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