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腦服務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2/08/1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於民國92年 6 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員工紅利220,970元及資本公積 7,820,2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 804,117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8,041,17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 7 月30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422號函函示,自92年 7 月30日申報生效。現金股利新台幣3,351,512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股配發新台幣 0.15元,元以下四捨五入,並於92年 9 月10日發放。( 2 )除權除息基準日:92年9月8日( 3 )股票停止過戶期:92年9月4日~92年9月8日( 4 )股票最後過戶日:9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