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通過新增資金貸與子公司SDevices Group Inc. (塞席爾)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0/09/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SDevices Group Inc.(塞席爾)(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219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54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4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4929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62805.計息方式:依合約內容。6.還款之:(1)條件:到期清償本息。(2)日期:依合約內容。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915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4.8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