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配股暨配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2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9,500,000元,轉增資發行1,950,000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二)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78,000,000元,每股配發4元(發放至元止)。4.除權(息)交易日:100/08/115.最後過戶日:100/08/1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1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198.除權(息)基準日:100/08/19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6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3)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100年9月16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8月1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於100年8月12日下午四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或郵寄過戶者以100年8月14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為憑,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