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新增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 標準
1.事實發生日:100/04/1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48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330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67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98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新增上海銀行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映興電子(股)公司-賴柄源、林宜嫻連帶保證(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805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91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取回保證票據或合約到期清償(2)日期:同上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4685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178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9.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1.7910.其他應敘明事項:額度美金6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