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與本公司總經理訴訟 乙案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文書案號:97年度自字第155號2.事實發生日:99/11/2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於97年12月向臺北地院對本公司總經理個人提起誣告之自訴。4.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總經理無罪。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