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事宜 2010/10/0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 :99/10/072.發生緣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99年8月29日派員至本公司稽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合計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3.處理過程:於限期內改善完成在案。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法令規範排放事業廢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事宜 下一則: 補充公告本公司赴大陸投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