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合併銷除股 份及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98/08/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新朋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經九十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合併新朋股份有限公司,新朋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44,180,400股,因合併而銷除外;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44,180,400股,每股10元,計441,804,000元予新朋公司之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授權資本額仍為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為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三)本次銷除之股份及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