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辦理減資向債權人公告事項
1.事實發生日:98/06/192.公司名稱:晶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業經98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計新台幣199,526,030元,銷除股份19,952,603股,按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減資比率為25.55683316%。減少之資本擬先彌補九十七年度待彌補虧損計新台幣199,526,027元,餘3元以現金退還股東股款。二、本公司原資本總額 780,715,000元,分 78,071,5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81,188,970 元,分為股份58,118,897股。三、授權董事會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消除 255.568331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並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規,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四、如嗣後因其他情形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造成減資比率發生變動者,則實際減資比率以變動後之比率為準。五、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法令變動需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六、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98年6月19日至98年7月19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