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23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3.私募股數:暫定20,000,000股至100,000,000股之間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未定6.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之八成。唯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未定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