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案
1.事實發生日:96/10/31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96/10/31董事會之決議6.因應措施:(1).依據本公司96/10/31董事會之決議,通過受讓FILA荷商斐樂公司持有百分之百之(台灣)斐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2).基於斐樂公司未來營運資金之需要,擬貸與斐樂股份有限公司美金三佰萬元,為期一年,按本公司金融業借款最高利率計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