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為子公司華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 超限之改善計劃
1.事實發生日:107/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子公司華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授信額度而提供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205,414仟元,實際動支金額為新台幣93,187仟元,因本公司淨值減少,故本公司對華光能源背書保證單一額度已超過限額。依據107年11月5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40421號來函要求訂定改善計劃,並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嗣後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提報董事會,並於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3.因應措施:華光能源為太陽能發電廠,主要營業為太陽能發電後再售電予台電,華光能源與台電有簽訂20年的售電合約,每個月均有穩定的售電收入,其每月均會還款給中租迪和,故華宇對其背書保證的金額都是在持續減少改善中,對本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目前華光能源擬進行之改善計劃:1.積極與其他銀行洽談轉貸,以期解除華宇對其之背書保證,降低借款利率減少融資成本。2.積極尋求買家出售太陽能發電廠,以期解除華宇對其之背書保證。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