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擔任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職務之 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97/06/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進益/董事長;李錦文/董事;朱華水/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或經營同類業務者之轉投資公司相關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林進益/董事長;李錦文/董事;朱華水/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林進益/昶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進益/常州宏榮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錦文/常州宏榮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朱華水/常州宏榮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昶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美國德拉瓦州紐沃克城巴克斯大廈113座常州宏榮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寧區河海東路9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新型電子元器件(電力電子器件、光電子器件、新型機電元件)研發及生產,銷售自產產品。(凡涉及國家專項規定的,取得專項許可手續後經營)。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之公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依照權益法認列。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