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96/11/20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新朋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經董事會決議合併新朋股份有限公司,新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42,630,400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42,630,400股,每股10元,計426,304,000元予新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資本總額仍為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仍為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10元。(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