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11/06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3.私募股數:不超過500萬股,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並得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之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尚未確定,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並得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之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6.私募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50元,實際私募價格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之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貸款、或購買機器設備、或擴建廠房。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各項事宜,如屬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或基於營運需要或因應市場狀況變化,需予以修正或變更時,或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