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祥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業經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一.二元整,計新台幣二八、八○○、○○○元整,並經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二、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匯會或郵資由股東支付。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請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南港路三段52號8樓,電話:02-27859733)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