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通過與本公司之股份轉換案
1.事實發生日:93/11/232.發生緣由: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與聯合科技公司簽訂之「修正股份轉換契約」業於93年 7 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並於同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布在案。(2)本公司93年10月28日股東臨時會正式決議本公司轉換為聯合科技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其換股比率為本公司之股份每 1 股換發聯合科技公司股份 1.33股,但聯合科技公司因此併購申請案尚未完成新加坡相關政府機關之法定程序,故未能與本公司於同日召開股東會以議決本換股案。而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項函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並經該會同意本公司與聯合科技公司得不於同日召開股東會。並於93年10月28日發布重大訊息在案。(3)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日臨時股東會正式通過與本公司之股份轉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