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視波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 4 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 5,7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57,400,000元。本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93年11月 5 日核准之金管證一字第0930149184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新視波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 5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90,000,000元整,分為 39,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三)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監察人 2 人,任期均為 3 年,連選得連任。(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永和市中和路345號16樓。(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3年10月27日,第六次修訂於民國92年6月27日。(六)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以民國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57,400,00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7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5,74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47股。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47,400,000元整,分為44,74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八)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茲訂定93年11月15日為除權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93年11月11日起至93年11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3年11月1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地址:台北縣永和市中和路 345 號16樓,電話02-29277877#504)辦理過戶。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