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麗冠有線股東臨時會公告序號一開會間 2004/08/31 來源: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法人股東星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其當選時所持有之股份在任期中全數轉讓故當然解任,本公司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依公司法第二○一條但書規定應於60日內完成補選,股東臨時會時間謹訂於九十三年十月一日下午二時整。 上一則: 麗冠有線 原股東會公告增加討論事項 下一則: 麗冠有線董事選任變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