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六企業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日公告
1.事實發生日:93/08/2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定除權除息日:93/09/17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於93年 6 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放現金股利及增資發行新股乙案,其中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8月9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528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發放現金股利總額 26,136,00 0元;股票股利總額22,869,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286,900股。三、經本公司董事會93年8月23日決議訂定93年9月17日為本次增資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 9 月13日起至9 月 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93年 9 月10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四七號五樓 電話:(02)33433711】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現金股利發放日為 93/10/26 ;股票股利發放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