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恒嘉光電減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3/08/13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減資案已於93年 6 月 8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於93年8 月 5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函號:金管證一字第0930134227號)(二)本次減資比例 26.48%,減少資本新台幣 152,372,430元整,銷除股份 15,237,243股,實收資本額由減資前新台幣 575,467,260元減為新台幣423,094,830元整。(三)93年8月12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3年8月16日為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