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桃園有線取消召開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 2004/07/15 來源:資訊觀測站 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因本公司已成為一人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第一項後段及第一二八條之一二項規定,公司之股東職權由董事會行使,故取消召開九十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召開,特此公告。 上一則:沒有了 下一則: 董事長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