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增加資金運用效益,活化資產運用,充實營運資金,
本公司擬評估辦理下列事項:
(1)評估處分本公司「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
(2)評估處分本公司廠辦不動產
3.因應措施:本案擬授權副總經理辦理下列事項:
(1)洽詢潛在交易對象。
(2)委託專業機構辦理鑑價事宜。
(3)依鑑價結果與交易對象協商交易條件。
4.其他應敘明事項:副總經理應將鑑價結果及協商結果彙整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股東會再行決議。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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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