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9/18
2.公司名稱: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之一「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於業務考量,擬辭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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