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更正每股發行價格為4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0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25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4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2,5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0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計22,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購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期限、增資基準日及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3)由於前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 8元折價發行,與市場價格偏離過高,又特定認購人因故未能按規定時間繳款,故將前案撤回。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經參照本公司最近期股價走勢及近年來之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投資股東認購意願,而訂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元折價發行,本次預計募集資金100,000仟元,用於充實營運資金,節省利息支出以提高營運競爭力,及降低對銀行融資之依存度,以改善財務結構。又公司現擬與某科技公司策略結盟,該科技公司承諾以特定人身份參加本次現金增資,投入新台幣75,000,000元為上限(尚須該科技公司董事會通過投資案)。經綜合評估及為順利募得資金,此次採現金增資折價發行募集方式較為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