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收到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裁罰書案(同107年5月28日
公告本公司收到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裁罰書案(同107年5月28日公告之案件)1.事實發生日 :107/07/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嘉義縣大埔美二期廠房新建工程,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營造廠商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本公司於今日收到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裁罰書。3.處理過程:已要求營造廠商確實做好防護措施以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之規定。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持續要求營造廠商確實做好防護措施以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之規定並繳納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5月28日收到嘉義縣環境保護局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陳述意見通知書,今收到同一案件裁罰書確認金額並依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