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 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 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事情,自107年07月27日起停止 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7/07/20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櫃檯買賣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7年07月27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7/07/27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若停止股票買賣逾三個月,未依興櫃審查準則之規定消滅上述停止交易原因者,櫃檯買賣中心得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