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7/05/0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7/04/24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70008414號函准予公開發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及107/05/02董事會決議通過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2)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日期擬訂如下: a.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7年5月12日。 b.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7年5月7日。 c,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5月8日至民國107年5月21日止。 d.自民國107年5月22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