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新增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B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2)106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10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06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106年度私募實際辦理情形報告。(新增)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2)全面改選董事案。(3)解除本公司第二屆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新增)(4)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新增)(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管理辦法」案。(新增)(6)股票第一上市(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並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案。(新增)(7)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管理辦法」案。(新增)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4月1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務部(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